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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医疗事故律师咨询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2020-09-25 15:13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当下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事故处理的方式不同,赔偿的金额不同,需要追诉的时效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医疗事故罪的定罪

当下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事故处理的方式不同,赔偿的金额不同,需要追诉的时效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医疗事故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邯郸医疗事故律师咨询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罪属于结果犯,以实际结果的发生为犯罪的必要要件,刑法第89条的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理论上认为,这里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所以其犯罪成立之日,应理解为犯罪结果发生之日,对于多数医疗事故案件而言,医疗过失行为实施之后,危害结果很快就会出现,如错用药物使患者过敏性休克死亡、手术切错部位等。
但也有一些案件,医疗过失行为的实施同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是同步的,而中间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例如,有的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疗时,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以至受超剂量的放射线照射,数年后死亡;还有的患者在医院感染上某种疾病、久治不愈,最终死亡。对这些案件,要特别注意追诉时效期限的确立,应从不良结果发生之日起算。
 
邯郸医疗事故律师咨询医疗事故罪的定罪标准
1、构成要件
(1)主体: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医生职业的医务工作人员
(2)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3)主观方面:医疗事故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罪与非罪的区别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医疗事故罪属于结果犯,以实际结果的发生为犯罪的必要要件,刑法第89条的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邯郸医疗事故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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